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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工会群众工作室制度
2023-06-20 17:04  

根据《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建立企事业单位群众工作室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唐山师范学院工会群众工作室”,为更好发挥“唐山师范学院工会群众工作室”作用,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制定《唐山师范学院工会群众工作室制度》

一、工作室接待程序

1.来访教职工提出访事项,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2.工会安排专人负责群众工作室群众接待工作;在工会职权范围内相关问题,群众工作室人员或者工会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和答复。

3.对于复杂问题、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的问题群众工作室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工会领导办理。

4.办理人员以现场办理为主,不能现场办理的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于办理完毕当日告知来访教职工;对于不能办理的问题向来访教职工做出合理解释或者向来访教职工提供合理的反映渠道。

5.群众接待材料要妥善保管,工会群众工作室干部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6.群众接待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二、工作室工作守则

1.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群众工作中,积极为教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维护学校稳定。

2.明确工作任务。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加强群众工作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民主管理;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爱国、爱校,守法、诚信”教育活动,做好教育群众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群众工作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团结协作。熟悉学校各职能处室的工作内容,在处理来信来访案件中,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学校群众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5.严肃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6.坚持群众路线。深入教职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和反映民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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