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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工会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2017-04-18 00:00  
唐山师范学院工会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为管好、 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 做到勤俭节约, 合理安排, 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
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其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的来源和分配办法
1、校工会经费由校行政按在编教职工工资总额的 2%拨给,其中 38%上缴上级工会,
57%作为校工会经费使用,税务代扣手续费 5%。
2、工会会员的会费按个人工资的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扣缴给校工会,
由校工会全额划入部门工会经费指标卡,供部门工会使用。
3、学校行政为建设“教工之家”、教职工疗休养、开展大型专项文体活动等,向校工
会提供的经费支持,按照专款专用原则执行。
二、 校工会经费和部门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校工会经费的使
用,
由校工会主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单笔超过一千元,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以下
同。
部门工会经费的使用, 由部门工会主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工
会经费账户的管理及经费的核算统一由学校财务处负责。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认真执行工会财务
制度和财经纪律。对各种合法取得的用于报账的原始凭据不得涂改、挖补;对整批大宗的
购物发票,要附明细清单,列明数量、单价和金额;
对超过结算支付起点(500 元以上,
含 500 元)的购物
,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或采用支票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3、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经
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学校财务审核后,方可
借款。
4、 借款冲账应由借款人亲自办理, 填写报销单、 连同原始借款单及剩余款一次结清。
5、采购国家规定的集中采购商品,由校国资处通过政府统一采购。

6、采购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必须验收手续齐备,方可报销。
7、报销时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即发票、收据等必须是合法、正规。报销发票应
由两人(经办人和证明人)在发票后签字并在报销封面上写明事由、用途,经一支笔签字
后,由财务处报销。
8、部门工会经费包含 100%返还的会费和按会员数下拨的活动费,各部门工会按核定
经费指标内据实报销。
9、坚持预算管理原则。校工会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规定认真编报和执
行。部门工会经费由校工会财务建立工会经费指标卡,由部门工会在指标额度内使用,为
保证资金使用效益,原则上当年经费当年用完。各部门工会每年年初上报本部门工会年度
活动计划,在报销职工活动费时,以此为领取借款或报销依据。
10、困难职工补助、看望住院职工以及慰问劳模标准:每年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
由福
利委员会制定标准。
11、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报销按相关规定执行。
12、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校工会经费的公开包括:
(1)每年向校工会委员会公开本年度财务活动状况;
(2)公开的内容为本年度会计报表(工会经费收支明细表);
(3)部门工会应向本部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13、坚持为教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
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三、校工会经费和部门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
开支。包括:
(1)职工教育经费 核算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
(2)文体活动经费 核算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的各项支出。

(3)宣传活动经费 核算工会开展职工宣传活动方面各项支出。
(4)其他活动支出 核算工会开展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维权支出。由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
(1)劳动关系协调费 核算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争议中发生的支出。
(2)劳动保护费 核算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
(3)法律援助费 核算工会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4)困难职工帮扶费 核算工会对困难职工帮扶发生的支出。
(5)送温暖费 核算工会向职工送温暖发生的支出
(6)其他维权支出 核算以上各项维权活动之外的维权支出,如参与立法费等。
3、工会业务费。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
出。包括:
(1)培训费 核算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培训等支出。
(2)会议费 核算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
(3)外事费 核算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费用。
(4)专项业务费 核算工会开展组织建设、考核表彰、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
审专用经费等业务发生的支出。
(5)其他业务支出。不属于以上业务开支的其他费用。
4、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
发生的实际支出。 包括: 房屋建筑物购建、 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交通设备购置、
大型修缮、信息网络构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
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
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四、本办法经校工会委员会通过后实行,由校工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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